*第一人称视角
*渣文笔
*BGM:《三百六十六天》--沈煜伦
*可能有后续
那一天,就在川流不息的人海中,我见到了他,明明是第一次相遇,为什么我那么想要拥抱他?就在我们眼神对视的时候,他却先我一步做出来动作。看着他穿越人海奔跑的动作,我想这个人为什么连奔跑都是我喜欢的样子。就在他紧紧的抱住我的那一刻,我想,也许一见钟情真的存在吧。
“呃……先生。”我轻轻地推开了他。
他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冲动,尴尬的摸了摸鼻子。
“对不起啊,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,但是我想说,请你和我交往吧!”看着他真挚的眼神,我却没有立即的答应他,虽然我对他一见钟情。
“先生,您这样会不会太草率了?”
“啊,你……你别误会,我不是那么轻浮的人,就是我在看见你的那一刻我就觉得,是你了。我是真心的想和你交往。”
“可是我为什么要答应你啊?我们可是陌生人。”
我看着他渐渐失望的神情,心里想着,为什么啊,连伤心的样子都刚好是我喜欢的。不过我面前的这个人却只伤心了一小段是时间,随后他又扬起笑容,向我伸出了手。
“那现在我们认识一下吧。你好,我叫段宜恩。”
“你好,我叫王嘉尔。”
“那现在,请你和我交往吧!”
我看了看相握的手,又看着他的眼睛,终是说出了那句“好啊”。
那么段先生,余生请多指教。
第一天,是纪念你的冲动,穿越人海中抱得我都痛。
“呃……伯父好。”我看着坐在对面的人,感觉着前所未有的尴尬。
“爸,这是我的男朋友王嘉尔。”说完他就牵着我的手便等着想象中的暴风雨。
果然,暴风雨如期而至,一个巴掌狠狠地落在了他的脸上。
“混帐东西!我养了你二十几年,就是为了让你去喜欢一个男人么!还有你,一定是你教坏我儿子,你个不要脸的东西!”说着,便要把脚落在我的身上。
可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,而是传来了一声闷哼。是他,为我挡下了这一脚,而这一脚似乎也踹断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。
可是自始至终他都没有放开我的手,给了我无形的温暖。
我们离开来他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家,再一次走到了我们初遇的地方,他忽然抱住了我。
“嘉尔,我只有你了。”
他现在就是一个脆弱的小孩,抬起手回抱着他,因为我知道他需要这样的安全感,这样实实在在拥有着我的安全感。
“对啊,你还有我啊,我们会好好的。”
“那你可以收留我么?”听着这委屈的声音,我不自觉的笑了。
“好,我们回家吧,我的男孩。”
第十天,是纪念你的不同,坚定牵住我哪怕风雨汹涌。
工薪阶层的生活就是单调而忙碌,可是职场的人心却没那么简单。比如现在,挂在公司论坛上的那张照片就引起了同事的热议。
当我每次路过同事身边的时候,都会听到他们小声的在议论。
“就是他,以前觉得他挺帅的,还很喜欢他呢,没想到……”
“居然是同性恋,恶心……”
“这种人怎么还在公司里啊!”
“小声点,不然一会儿被他听到了。”
呵,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,真是可笑至极。
好吧,我承认,那张照片是我和他的亲吻照,拍照的人角度把握的很好,只是展现了我的脸,明显是冲着我来的。不过也很感谢他,至少没有让段宜恩暴露在众人的目光下。
回到座位上,看着电脑想了许久,终于敲下了第一行字:辞职信。
既然这里没有我的一席之地,我又何必在这里委屈求全。
将自己的东西都喂给垃圾桶,回家吧,至少家里的那个人还在等着自己。
“今天下班很早啊。”我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,他有着与初见时完全不同的稳重,让自己莫名觉得安心。
“我辞职了,在那里不开心。今天吃什么啊?”
“放心,都是你爱吃的。”他捏了捏我的鼻子,转身进了厨房。
没有疑问,没有惊讶,也许这就是无言的默契。
深夜,躺在床上,脑海中却总是想着白天的事情,可是越想越觉得头痛,算了,就这样让它过去吧。
就在半睡半醒之间,感觉自己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抱。随后,略微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,“嘉嘉,对不起,害你丢了工作。”
“说什么呢,你有什么错啊?”
“嘉嘉,其实我都知道,想发泄就发泄吧,别一直闷在心里。你还有我啊,你也可以依靠我的。”
我转过身来面对着他,就这样静静的看了好久。不是说相爱的人对视十秒就会亲吻对方么?
傻瓜,怎么还不来吻我!好吧,还是我来吧。
把嘴唇覆上去,就在闭上眼的那一刻,眼泪就这样悄然的滑落。哎,太不争气了,大男人哭什么哭!
不过段先生,幸好我还有你。我们相遇的第十天,我是你的 依靠,而现在,我要开始依靠你了,段先生,一起成长吧。
一百天,是纪念你的不同,看破了逞强是懦弱的我。
“ 段宜恩。”
“嗯?怎么了,嘉嘉。”
“我是不是还欠你一样东西。”
“没有啊,我有了你就是拥有了全世界。”
“不,我还欠你一句话,我爱你。”
我看着他,这是他笑的最灿烂的一次,感谢上天,能让我遇见他。
“还有啊,段宜恩,我愿意。”
“我也愿意,嘉嘉 ,我爱你。”
三百天,是纪念我们的婚礼,希望时间能够走的更远,成为我们一起纪念的每天。
哪有人天生就懂得爱情,只不过刚好我的生命中闯进了你,而我刚好喜欢你罢了。